1. 聽 ipod不可以開太大聲,因為會構成公開傳輸。
2. blog只能放自己創作的音樂,古典音樂只能演奏1936年以前的作品。
3. 禁止在任何音樂科系,或鋼琴社、管樂社、弦樂社、國樂社等任何音樂
性社團演奏或演出流行音樂或1937年以後的古典音樂作品,因為他們沒
有經過授權。
4. 全國音樂比賽ifpi可以到現場抓人,因為幾乎都沒有授權演出。
5. 在鋼琴社玩黃韻玲等編曲的四手聯彈作品是違法的。
6. 在鋼琴社彈奏夢中的婚禮是違法的。
7. 管樂社演奏近代管樂作品也是違法的,因為沒有經過授權。
8. 在家裡自己練樂器不可以給鄰居聽到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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